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9号),现将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高性能稀土抛光粉产业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高性能稀土抛光粉产业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华星稀土高性能抛光粉产业升级改造项目环保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pdf
华星稀土高性能抛光粉产业升级改造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pdf
联系方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