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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分类管理的稀土企业增至12家

发布日期:2015/11/25 | 浏览次数:24662

近日,包头检验检疫局对辖区的2家抛光粉和稀土金属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考核评定,最终评定结果为三类分类企业。至此,包头检验检疫局纳入分类管理的稀土企业已增至12家。我市是全国乃至世界较大轻稀土出口地,产品主要出口到日本、韩国、越南等国家。自稀土调入《法检目录》以来,包头检验检疫局积极推动符合资格的企业首先步入分类管理行列,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包头检验检疫局在实施分类管理工作中,积极引入风险分析、诚信评估等先进理念,并根据出口产品的行业风险程度、企业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情况、信誉度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灵活控制实施检验的频次和监管程度,鼓励诚信守法的名优企业扩大出口;对于不能在实际生产中有效落实各类管理体系文件的企业,及时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要求企业限期进行整改。面对目前国际经济低迷的形势,包头检验检疫局将继续加大分类管理力度,为产品质量稳定、管理水平和诚信度高的出口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提高通关效率。